一、汽車抵押貸款和質押貸款,區別如下:
1、汽車抵押貸款,指的是將汽車抵押給債權方,但是仍由債務方使用,
一定期間過后,債務方無法償還其債務時,債權方有權將抵押汽車進行拍賣處置;
2、汽車質押貸款,指的是將汽車質押給債權方,但是債務方無法使用,
一定期間過后,債務方無法償還其債務時,債權方有權將抵押汽車進行拍賣處置。
所以二者的根本區別在于是否轉移擔保財產的占有。
二、關于抵押貸款和質押貸款的相同點,如下論述:
1、抵押貸款、質押貸款都是指借款者以一定物品作為保證向銀行取得的貸款。
兩者均是銀行常見的放款形式之一。
2、抵押、質押都屬于擔保。擔保是指法律為確保特定的債權人實現債權,
以債務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財產來督促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制度。
三、關于抵押貸款和質押貸款的不同點,如下論述:
?。?)提供的擔保物品不一樣。
抵押的擔保物通常為不動產(比如:土地、房屋)、特別動產(車、船等);質押則以動產為主(比如:存款單、債券)。
?。?)占管形態不一樣。抵押不轉移對抵押物的占管形態,仍由抵押人負責抵押物的保管;
質押改變了質押物的占管形態,由質權人負責對質押物進行保管。
例如:我抵押了我的房產,但該房產仍由我占有并保管。若我質押了存款單,該存款單則由債權人占有并保管。
?。?)抵押只有單純的擔保效力,而質押中質權人既支配質物,又能體現留置效力。
?。?)處置權不同。若債務人無法按時償還債務,債權人對抵押物不具有直接處置權,
需要與抵押人協商或通過上訴由法院判決后完成抵押物的處置;
而對質押物的處置不需要經過協商或法院判決,超過合同規定的時間債權人就可以進行處置。